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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府办发〔2019〕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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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速快三关于印发
江西省鄱阳湖区单退圩堤新建区新培圩除险加固整治工程用地补偿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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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江西省鄱阳湖区单退圩堤新建区新培圩除险加固整治工程用地补偿方案》已经2019年区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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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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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鄱阳湖区单退圩堤新建区新培圩
除险加固整治工程用地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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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江西省鄱阳湖区单退圩堤新建区新培圩除险加固整治工程的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我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西省鄱阳湖区单退圩堤新建区新培圩除险加固整治工程用地补偿方案。
一、用地范围
(一)新建区大塘坪乡境内江西省鄱阳湖区单退圩堤新建区新培圩除险加固整治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用地范围为新建区大塘坪乡观西村、胜利村、新村村、新富村、新培村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用地补偿搬迁期限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二个月之内。
三、用地部门单位、实施部门及方式
用地单位:南昌市新建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实施部门:南昌市新建区大塘坪乡人民政府。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
四、用地补偿标准
(一)用地补偿标准:
水田、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补偿费标准为36000元/亩;旱地补偿标准为24000元/亩。
实行统一年产值区域内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补偿标准为16000元/亩、未利用地(其他草地)等其他土地14000元/亩;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24000元/亩;荒山、荒地补偿6000元/亩,河道滩涂地4000元/亩。
(二)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水田每年5000元/亩,水塘每年3000元/亩,旱地每年3000元/亩,林地每年2500元/亩。
(三)其他标准: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一年度一季作物的收成补偿,林木由江西省鄱阳湖区单退圩堤新建区新培圩除险加固整治工程拆迁评估认定小组核准后按上一年度市场价计量补偿,鱼塘鱼按2000元/亩补偿。
五、专业项目迁(改)建补偿标准:
电力线路(含变压器)、通讯线路、自来水和煤气管网迁改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迁改费用以项目业主委托中介评审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六、本方案由南昌市新建区大塘坪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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